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责任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若报名结束后,报名驾驶员岗位人数未达到拟招录人数,按照各大队真实的情况可适当增加战斗员岗位人数。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法规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政治审查合格。本人、共同生活的亲属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无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3.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爱民助民,自觉维护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
5 .限男性,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9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体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具有以下条件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9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1.具有车(船)驾驶、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
2.具有无人机飞手驾驶证、电工证等国家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适合消防救援工种技能证书;
3.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熟练使用CAD、CDR、PS等任一种制图软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战斗员岗位主要担负基层消防队(站)执勤战备任务,参与辖区灭火抢险和应急救援等工作;驾驶员岗位人员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和消防队(站)执勤战备任务;通信员主要负责掌握辖区交通道路和重点单位等有关情况,按照出动命令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随警出动做好记录,负责执勤战斗过程摄(录)像及影像资料的传输、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及单位日常文件资料的处理和归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具体按照本单位真实的情况执行。
(一)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全封闭式入职培训和岗前实训。培训结束后组织结业考核,考核合格的,则通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淘汰。
(二)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正式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报名方式:招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同步开展资格审核检查。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资格审核检查不予通过。
报名地点:德阳市旌阳区岷山路二段216号(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2楼210办公室。
1.《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表》《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报名表》;
5.具有体育、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
6.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的需要);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3.测试方式: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试为综合素养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笔试。应聘驾驶员岗位的,增加车辆驾驶技术测试,应聘通信员岗位的,增加笔试项目(各种办公软件基本操作)。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检测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1.体能测试。考试统一着运动服、运动鞋,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严禁穿钉鞋、佩戴金属饰品进入考场。
选考项目三个:立定跳远/原地跳高(二选一)、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二选一)、10×4往返跑/100米跑(二选一)。根据考生个人报名选择的项目进行,不得更改项目。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至15分(任一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体能测试总成绩最高为50分。
3.体能测试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4.战斗员、驾驶员、通信员成绩分开排名。驾驶员体能测试成绩采取积分制,体能测试成绩不做淘汰项。
5.驾驶员需参加驾驶技术测试(具体考核项目以实际为准),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6.通信员需参加笔试(各种办公软件基本操作),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主要包括个人形象、身体协调能力、自我陈述和现场答辩四部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素养和应变能力,详细的细节内容和标准由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并负责解释。
六、签订劳动合同及岗前培训体技能、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均合格后,由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或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录用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3个月,在试用期间不适应、不服从管理或相关培训项目未达到标准或自愿放弃培训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及各大队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七、岗位分配根据培训结果和岗位报名情况,结合个人现实表现及特长,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分配,原则上就近分配到其报考单位工作。如选择服从调剂,按程序在全市专职消防队伍中进行调配。对于拒不服从调配的,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有权依规不予聘用。
八、另外的事项(一)本次招录不指定考核选拔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录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报考人员须保持本人手机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查收通知消防,导致错过考试时间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承担。